
茂名街坊注意啦
随意猎捕野生鸟类
会触碰法律红线
将要承担刑事责任!
近日,
信宜市思贺镇就上演了
一场真实的普法警示案例
为广大村民敲响警钟
案例警示
2026年6月2日,信宜市思贺镇岗坳村乡村广场开展巡回审判,把法庭“搬”到群众家门口,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,让村民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。梁某、黄某因布设捕鸟网猎捕17只“三有”保护动物斑文鸟,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,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对两被告人定罪处刑,两被告人当庭认罪服判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三百四十一条【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】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【非法狩猎罪】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【非法猎捕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,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,情节严重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有许多保护动物就生活在我们身边
不管是乡野山间的竹鸡、山鸡
还是城市街头的麻雀、喜鹊、红耳鹎
它们虽然常见
但也是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
对纳入保护名录的野生动物
无论是人工繁育的
还是野外分布的均按照保护名录管理
不得随意抓捕
以下是部分受保护的鸟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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茂名发布编辑部
编辑:朱昭君
初审:柯柱基
审核:温国
来源:茂名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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